淮政人〔2013〕15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刘 政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培杰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免去:
张 力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公峰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梁龙义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