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人〔2014〕5号
牛犇同志任市环卫管理处处长,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副县级待遇。
免去:
张永祥同志的市环卫管理处处长职务;
牛犇同志的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辉同志的市运管处处长职务;
丁超同志的市建管处处长职务。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