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1-01 15:04 字号:

《淮北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淮政办〔20242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2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我市城镇现代化建设,但也出现预拌混凝土企业区域布局不合理、盲目上马、重复建设现象,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加剧了市场恶性竞争。同时,预拌混凝土管理方面也存在部门职责不清晰企业无证经营质量控制不严市场竞争不规范现象。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理顺职责关系构建绿色智能的行业生态,市住建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上位法规,结合市实际情况在学习借鉴合肥市、六安市、徐州市等城市先进经验做法基础上制定了《淮北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动预拌混凝土高质量发展是建筑领域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办法》的施行,将对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改善环境,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共有37家混凝土企业,年生产能力300多万,对水泥散装化的贡献率稳步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资质管理规定未有效落实、行业布局不够合理、与绿色发展的最新要求不完全适应等问题,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上位法的逐步完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有必要出台《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办法》,2023816形成《办法》初稿,在起草过程中,分别于2023112听取了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以及行业协会意见,2024617910两次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政府意见,8897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119开展了专家论证,经反复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1126市司法局收到送审稿后,及时开展了审查工作。20241225日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521日起施行。

四、工作目标

(一)按照绿色发展要求,加大扶持力度,推动转型升级。一是重新定位行业发展方向,以绿色发展的有关政策为导向,全面推行绿色发展,努力构建高效、清洁、循环、智能的生产体系。二是科学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优化行业布局,合理设置生产网点。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措施,加大对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投入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支持企业提高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水平。

(二)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一是明晰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明确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全流程闭合监管模式,形成统一、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二是加大对无资质、无规划许可、无环评手续等搅拌站的查处力度。建议县区政府开展违法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搅拌站的查处进行统一部署,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调查摸清各辖区内违法搅拌站的数量、规模、分布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分类予以处理,坚决遏制非法搅拌站的滋生蔓延。

五、主要内容

(一)优化行业布局。《办法》重点作出如下规定:一是规定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建设要符合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二是明确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三是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各县区政府负责查处本辖区内无资质混凝土生产企业为管理市场中存在的少量无资质搅拌站提供直接依据。

(二)强化质量管控。一是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材料进行取样、检验,按照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二是规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预拌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不得销售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销售时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三是明确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与具有资质证书的企业订立合同,采购质量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四是要求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开展交货检验,及时确认预拌混凝土质量。五是明确因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技术规范和交底资料施工,对预拌混凝土的施工及养护质量负责;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情况,并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制止报告。

(三)深化绿色发展。一是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当与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二是预拌混凝土运输单位应当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三是除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累计使用量不超过200m³或者一次使用量不超过8m³的情形外,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依法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当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粉尘等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四是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绿色环保型生产站点和健康企业建设。

六、创新举措

此次《办法》的制定,充分借鉴了省内外先进地市的管理经验和做法,设定了新建站点要求,规范了市场和现场行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办法》还对部门监管职责、行业自律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于违反《办法》的违法行为,各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当事人违法情节按要求实施处罚

七、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开展经常性督导和调度,推进《办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咨询科室: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388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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